我们一定不能忘记,即使在看似毫无希望的境地,即使面对无可改变的厄运,人们也能找到生命之意义。那时重要的是,能够见证人类潜能之机智,即人能够将个人的灾难转化为生理,将个人的厄运转化为人类之成就。当我们无法改变客观事实时--比如换了不可治愈的癌症--我们就面临着自我转变的挑战。
我举个再清楚不过的例子:一名年迈的、患有严重抑郁症的全科医生向我咨询,他无法接受妻子的死啊网(她在两年前去世,他爱她胜过世上的一切)。我怎么才能帮助她呢?我该告诉他些什么?我努力克制自己,不说别的,而是对他提出这样一个问题:“医生,如果你先她而死去,而你太太在你死后还活着,那会怎么样?”“啊,”他说,“拿他可就受苦了,她怎么受得了啊!”我马上回答:“你看医生,她免除了这样的痛苦,你替代了她的痛苦--当然,代价是你现在还在活着,并且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中”。他没再说话,摇了摇头,悄然了离开我的办公室。在一定的意义上,一旦找到了意义(比如牺牲的意义),痛苦就不再是痛苦了。
当然,这不是本来意义上的治疗,因为,首先,他的抑郁还不能成为癌症;其次,我不能改变他的命运,我不能让他的妻子复活。但在那一刻,我的成功地改变的他对待不可改变命运的态度,从此以后,他至少看了看自己痛苦的意义。这就是意义疗法的要义至:人主要关注的不是护额的快乐或避免痛苦,而是看到其他生命的意义。这也是人们为什么甚至准备去受苦,在这个意义上,他的痛苦额有了意义。
但是,我还要更清楚地进一步阐述:无论如何,遭受痛苦不是寻找意义的必要方式。我的意思是说,即使在遭遇痛苦死,人们也有可能找到意义--假如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话。如果痛苦是可以避免的,那么有意义的事就是去消除痛苦的根源,不论这种原因是心里的、生理的或政治的。遭受必要的痛苦与其说是英雄行为,不如说是自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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